2021年12月7日 星期二

⟪易經·大衍之數⟫占驗匯通⟪易林·4096⟫系列:訟之艮(52)

 (訟之艮52)896997。 

解曰: <艮.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易林·訟之艮⟫:「猿墜高木,不踒手足,保我金玉,還歸其室」。 

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猿墜高木手足不受傷,保我金玉還歸其家室」。 

王弼《周易正義》:「艮.初六,注云:處止之初,行无所之,故止其趾,乃得"无咎";至靜而定,故利永貞。疏正義曰:艮其趾,无咎者,趾,足也。初處體下,故謂之足。居止之初,行无所適,止其足而不行,乃得无咎。故曰"艮其趾无咎"也。"利永貞"者靜止之初不可以躁動,故利在永貞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896997,有四爻發動,唯初六與九二兩爻未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艮.初六>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 猿墜高木手足不受傷 “與王弼《周易正義》:所做的注解 “行无所適,止其趾而不行 “。兩者相匯通于"保全金玉還歸家室與靜止不動固守堅定 "。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訟之世,不可妄動,要如山之堅定。金玉錢財不落白不炫耀,方可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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