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9日 星期日

易經 之 《序卦傳》

                      《序卦傳》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勿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後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遯。故受之以大壯。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乘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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