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4日 星期日

陰陽、五行學說

論『陰陽、五行學說』:

一、陰陽
陰陽與五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陰陽學說是古人用以認識和解釋自然的一種宇宙觀和方。
古人長期觀察自然界的事物和現象,發現任何事物和現象都具有對立的兩個方面,如動靜、大小、冷暖、高低、粗細、內外、奇偶、雌雄、男女、生死等等,古人將積極的、進取的、活躍的、外在的、上升的、明亮的、亢進的、剛健的一面稱為陽,將消極的、退守的、呆板的、沉靜的、內在的、下降的、暗晦的、衰減的、柔弱的一面稱之為陰。
如動為陽靜為陰、男為陽女為陰、輕為陽重為陰、雄為陽雌為陰、上為陽下為陰、奇為陽偶為陰等等。
陰陽既是對立的,又是互相依存而且不斷地相互作用著。
其作用的表現形式有:
(一)陰陽轉化
陰陽轉化是指陰陽對立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
其轉化的最終結果就是雙方各自變成自己的對方,陰變成了陽,陽變成了陰。
(二)陰陽互根
陰陽雙方是各以對方為生存條件的。沒有天也就沒有地,沒有黑夜也就沒有白天,在現實社會中沒有違法也就沒有了執法者。
(三)陰陽消長
陰陽之間不是靜止的、孤立的存在著,而是不斷地彼消此長、此消彼長,以此來推動事物的不斷發展。如節令上的寒來暑往一樣。
陰陽在變化中保持著動態平衡。陰陽平衡是宇宙間事物保持自身相對穩定的根本條件,自然界失去平衡就會出現自然災害,人體失去陰陽平衡就會生病。
陰陽學說與現代唯物辯證法中的對立統一規律是完全一致的,陰陽的對立、互根、消長、轉化是一切事物發展的必然規律。醫學易學應用的根本原理,就是對陰陽學說中這種特徵、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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