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之乾1)767777。
解曰: <同人.六二> : 「同人于宗,吝」。
⟪易林·同人之乾⟫:「一臂六手,不便于口,莫肯與同,利棄我走」。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 「一個手臂六只手腕,不便于口不肯合作,无利可得」。
程頤⟪易程傳⟫:「同人.六二與五為正應,故曰同人于宗,宗為宗黨也,同于所係應,是有所偏,與在同人之道為私狹矣,故可吝。二若陽爻為剛中之德,乃以中道相同,不為私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767777,唯六二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 同人.六二>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莫肯與同,利棄我走“與程頤⟪易程傳⟫: 所做的註解"同所係應,是有所偏"兩者相匯通于"不肯合作棄利益而不顧與私心自用結黨終致羞吝"。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天地地大同之世,若有私心作祟必會遭受羞辱而無利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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