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6日 星期日

清明

清明

清明,農曆二十四節氣之一。每年4月5日前後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月令七十二候集解》:「三月節……物至此時,皆以潔齊而清明矣。」故清明節總是在公曆4月4日、4月5日、4月6日三天中的一天。
《歲時百問》中說:「萬物生長此時,皆清潔而明淨,故謂之清明。」
《曆書》:「春分後十五日,斗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清景明,萬物皆顯,因此得名。」清明節與除、盂、九三節也是中國傳統節日裏祭祖的四大節慶。
由於清明節是根據節氣而定的,故清明是少數與西曆大致吻合的中國傳統節日。清明為台灣、中國大陸、香港等地唯一根據節氣而定的休假日,在澳門則還有冬至。
到了清明,中國黃河中下游及以南地區平均溫度在10°以上;中國大部分地區氣候溫暖、草木萌茂,改變了冬季寒冷枯黃的景象。
在古代,清明還不如寒食節(現在已和清明合併為同一日)重要。寒食節主要節俗為禁火、不許生火煮食,只能吃已備好的熟食、冷食,故有此名。 由於日期接近,宋代之後,寒食掃墓之俗漸移到清明之中。清明節由一個單純的農業節氣提升為重要的大節日,但寒食的習俗卻有若干以變形的方式傳承下來了,並保存於清明節中。南台灣部分地方、韓國仍舉行寒食節。 踏青春遊、盪鞦韆等習俗只在清明時舉行。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倣傚,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由於中國廣大地區有在清明節之日進行掃墓、祭祖、郊遊的習俗,逐漸演變為華人以掃墓、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個中國傳統節日,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一般為冬至之後106天,寒食節的後一天。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至半個月左右。
福建閩南並不一定在清明節掃墓,掃墓日期一般有兩種,泉州習俗是在清明節前後幾天,漳州則有部分人士會選在三月初三的上巳節附近掃墓,客家人則通常在春節之後。 掃墓也不執著於哪一個特定的日子,因須宗族親戚共赴祭掃,所以在清明或上巳前後半個月內,都是正常情況。
方式是,先徒手禮拜,告知守墳的土地神與先人要開始掃墓了,清理墳墓環境,翦除雜草亂木,甚或修補墓園,如樑柱、墓碑裂縫,完成後,先祭拜土地神,然後祭祖。祭拜完後在墳墓上,用小石頭壓上「墓紙」,代表已經將墳墓修繕完畢。清明節當天一般是不煮食物,只喫冷的潤餅,這是源於寒食節的習俗。
閩南習俗,通常掃墓除了線香、蠟燭、紙錢、燒酒之外,是不設供品的。如果設置了牲禮、粿餅等供品,則稱為「培墓」。「培墓」一次,必須要一連三年都「培墓」,通常是新墳、新葬、撿骨或家族成員榮登金榜(考取知名大學、公務員等)或結婚生子,才會「培墓」。
少數閩南人會準備水果、白煮蛋、茶與香菸等供品祭拜,祭拜時口吟「果子不是禮,有掃無祭」,以表明此並非「培墓」,也可規避一培三年的規定。
在臺灣人口中,有六成以上為閩南後裔,故大部分人掃墓習俗與閩南相同。
另外,民眾由於不同的祖籍與族群(福建泉州閩南人、漳州閩南人、客家人、外省人等),掃墓日期迥異,民眾並不一定會在這一天掃墓(例如客家人春節開始即可掃墓,不少漳州人則流行在上巳節掃墓。)
民國廿四年(1935年)起,中華民國政府還明定清明節為民族掃墓節,並不放假。
1975年4月5日蔣中正過世,政府將「清明節」訂為國定假日「民族掃墓節」放假一天。此後,愈來愈多宗族依其祖俗、並顧慮到現代人工作假期的配合,而選在清明節齊聚祭祀。在清明節這一天掃墓、祭祖,遂在臺灣成為重要而普遍的文化習俗之一。
民間清明節掃墓可分成兩種儀式,「掛紙」及「培墓」。「掛紙」時,先要將生長在祖先墳墓上的野草,用鋤頭或鐮刀整理清除,再用小石頭或磚塊將墓紙壓在墳上,表示這個墳是有後嗣的,否則很容易被人誤以為是無主的孤墳,而受到破壞。「培墓」也就是「掃墓」,又叫墓祭、祭掃或上墳,就是修墓與祭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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