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之革49)696779。
解曰: <革.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高易林·訟之革⟫:「黃帝建元,文德在身,祿若陽春,封為魯君」。
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文德在身,黃帝始建元,祿若陽春封魯君」。
王弼《周易正義》:「革.九四,注云:初九處下卦之下,九四處上卦之下,故能變也。无應,悔也。與水火相比,能變者也,是以"悔亡"。處水火之際,居會變之始,能不固吝,不疑于下,信志改命,不失時願,是以"吉"也。有孚則見信矣,見信以改命,則物安而无違,故曰"悔亡"有孚改命,吉也。處上體之下,始宣命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696779,有四爻發動,唯九四與九五兩爻未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革.九四>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文德在身君德配位 “與王弼《周易正義》:所做的注解 “信志改命不失時願",兩者相匯通於“得位相配自然物安人无違背“。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訟之世,有過則改,沒有執著心態,而且能當機立斷方,必然舉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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