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之升46)876999。
解曰: <升.初六 >:⎡允升,大吉⎦。
⟪高易林·訟之升⟫:⎡饋饋不悅,憂從中出,喪我金罌,无妄失位⎦。
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无妄失位喪金瓶,煩悶不悅生憂患⎦。
王弼《周易正義》:「升.初六,注云:允,當也。巽卦三爻,皆升者也,雖无其應,處升之初,與九二,九三合志俱升。當升之時,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876999,有四爻發動,唯初六與九二兩爻未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升.初六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心志昏亂,憂從中生 “與王弼《周易正義》:所做的注解 “合志俱升,升必大得",兩者相匯通於“單打獨鬥不如與人合作“。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訟之世,個人的思維必然有所限制,應當提升視野走出框外謀求合作,才能得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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