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隨17)688678。
解曰: <比.六四>:「外比之,貞吉」。
⟪易林·比之隨⟫:「過時不歸,雄雌苦悲,徘徊外國,與母分離」。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徘徊外國與母別,過時不歸夫妻悲,吝」。
程頤⟪易程傳⟫:「 比.六四,四與初不相應,而五比之,外比于五,乃得貞正而吉也。君臣相比,正也,相比相與宜也,五剛陽中正,賢也,居尊位在上也。親賢從上比之,正也。故為貞吉。以六居四,亦為得正之義。又陰柔不中之人,能比于剛明中正之賢,乃得正而吉也。又比賢從上,必以正道則吉也。數說相須,其義始備」。
由以上得知,筮得688678,唯初六與六四兩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比.六四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徘徊在外不思歸“與程頤⟪易程傳⟫: 所做的註解"正道比賢從上吉"。兩者相匯通于“徘徊不歸不相比而悲與君臣一心有正道而喜"。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相輔親比之世,家庭和樂是基本中心思想,然後再見賢思齊,繼能興家立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