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之比8)888968。
解曰:< 豫·六五 >:「 貞疾,恒不死」。
《易林·豫之比》:「虎飢欲食,為蝟而伏。禹導龍門,辟咎除患,元醜以安」。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虎飢飲食被刺蝟制伏,洪水氾濫被禹辟除,導龍門君民獲安」。
朱熹《周易本義》:「豫,六五,當豫之時,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又乘九四之剛,眾不附而處勢危,故為“貞疾”之象。然以其得中,故又為“恆不死”之象。即象而觀,占在其中矣」。
由以上得知,筮得888968,唯九四與六五兩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 豫·六五 >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辟咎除患,元醜以安”與 朱熹《周易本義》所作的註解:“以柔居尊,沈溺于豫”。兩者相匯通於:“伏虎疏洪有禍无患人民得安”與“沈溺安樂失眾勢危得中不死”。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保障維安悅樂不怠之世,凡事物物相剋,應順勢而為,唯不可沈溺歡樂,才不致眾叛親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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