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謙之大有14)667686。
解曰:< 大有·九三 >:「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易林·謙之大有》:「天地配享,六位光明;陰陽順序,以成厥功」。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陰陽和順成功勛,天地配享六位明,吉」。
程頤《易程傳》:「大有九三,居下體之上,在下而居人上,諸侯人君之象也。公侯上承天子,天子居天下之尊,率士之濱,莫非王臣,在下者,何敢專其有,凡土地之富,人民之眾,皆王者之有也,此理之正也。故三當大有之時,居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亨通乎天子,謂以其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當義也。若小人處之則專其富有以為私,不知公以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667686,有四爻發動,唯九三與六五兩爻未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 < 大有·九三
>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天地配享,六位光明” 與程頤《易程傳》所做的註解:“天子之有,人臣當義”。兩者相匯通于:“天地養萬物陰陽和功業成”與“人臣享天子道義存小人害”。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謙遜樂天知足終身不改之世,凡事遵其道義而為,為人大度大量,結果必然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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