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之遯)886777。
解曰: <否.六三 > :「包羞」。
⟪易林·否之遯⟫:「失恃母友,嘉偶出走,攫如失兔,儽如喪狗」。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 「无母无友要出走,形同被抓到的兔子和喪家的狗,凶」。
朱熹⟪周易本義⟫:「否.六三 包羞,以陰居陽而不中正,小人志于傷善而未能也,故為"包羞"之象。然以其未發,故无凶咎之戒」。
由以上得知,筮得886777,唯有六三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否.六三
> ㄧ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失恃母友,嘉偶出走“與朱熹⟪周易正義⟫: 所做的註解"履失中正,傷善未能"兩者相匯通于"妻子母友俱離可憐如喪家犬與以陰居陽履不中正包承羞辱"。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天地閉塞不通之世,君子見小人當道拂袖而去,因為自己所處的立場不適當,也因德澤不足所致而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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