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之漸53)996977。
解曰: <漸.九五>:「鴻漸于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易林·履之漸⟫:「黃帝紫雲,聖且神明,光且福祥,告我无殃」。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紫雲顯瑞,黃帝聖且神,光現福祥,兆示无殃哉」。
王弼⟪周易正義⟫:「漸.九五,注云:陵,次陸者也。進得中位,而隔乎三.四,不得與其應合,故"婦三歲不孕"也。各履其正而居中,三四不能久塞其途者也,不過三歲,必得所願矣。進以正邦,三年有成,成則道濟,故不過三歲也」。
由以上得知,筮得996977,有四爻發動,唯九五與上九兩爻未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漸.九五>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黃帝紫雲,聖且神明“與王弼⟪周易正義⟫: 所做的註解"進以正邦,三年有成",兩者相匯通于"紫氣顯祥瑞聖明降臨无殃與履正而居中進為正邦三年成"。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禮道踐履之世,居在對的位置做對的事漸漸努力,即使有所阻礙,不過三年也終能克服而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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