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之遯33)886766。
解曰:< 豫 >:「 利建侯,行師」。
《易林·豫之遯》:「離女去夫,閔思苦憂;齊子無良,使我心愁」。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齊子無良心愁憂,離女去夫太淫蕩,凶」。
謝祥榮《周易見龍》:「豫,《說文》:豫,象之大者。象的形態安閒,行動徐緩,有逸悅之象,故豫之本義為逸豫、悅豫;象又有預慮之功能,其涉水則先以鼻探其深淺,其將死則先擇葬身之地,其換牙則擇地以土埋之。故豫字又有豫慮之意。利建侯行師,占辭,這是從象辭的事理中作出的應然判斷。建侯即封建侯衛之國,行師即用兵打仗,這些都是關係到安危存亡的天下大事」。
由以上得知,筮得886766,雖有三爻發動,但未動及根本,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 豫
> 卦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齊子无良,使我心愁”與 謝祥榮《周易見龍》所作的註解:“建侯衛國,行師打仗”。兩者相匯通於:“偽君淫婦憂思苦悶心愁難解”與“預慮安危建立諸侯確保國安”。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保障維安悅樂不怠之世,若放蕩不羈,則會帶來禍患,未雨綢繆則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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