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之謙15)886988。
解曰:< 豫·九四 >:「 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易林·豫之謙》:「螟虫為賊,害我稼穡;禾殫麥盡,秋無所得」。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螟虫為害禍稼穡,稻梁殫盡秋无獲,凶」。
程頤《易程傳》:「豫之所以為豫者,由九四也,為動之主,動而眾陰說順,為豫之義。四大臣之位,六五之君順從之,以陽剛而任上之事,豫之所由也,故云“由豫”。大有得,言得大行其志,以致天下之豫也。勿疑朋盍簪,四居大臣之位,承柔弱之君,而當天下之任,危疑之地也,獨當上之倚任,而下无同德之助,所以疑也。唯當盡其至誠,勿有疑慮,則朋類自當盍聚」。
由以上得知,筮得886988,唯六三與九四兩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 豫·九四
>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螟虫為賊,害我稼穡”與 程頤《易程傳》所作的註解:“唯當盡誠,勿有疑慮”。兩者相匯通於:“天然災害農作殘害秋收无成”與“弱主臣強盡誠輔佐朋類自聚”。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保障維安悅樂不怠之世,天然的災害,如同遇到疑心疑鬼之人,難與相處。唯心存至誠,方能化解而獲得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