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畜之訟6)979677。
解曰: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易林·小畜之訟⟫:「委蛇循流,東求大魚,預且舉網,庖人歌謳」。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婉轉隨流東求魚,舉網大得庖廚歌,利貞」。
程頤⟪易程傳》:「訟之道必有其孚實,中无其實乃是誣妄凶之道也。卦之中,實為有孚之象,訟者與人爭辯,而待決於人,雖有孚亦須窒塞,未通不窒則己明无訟矣。事既未辨,吉凶未可必也。故有畏懼惕中吉,得中則吉也。終凶,終極其事則凶也。訟者,求辯其曲直也,故利見於大人,大人則能以其剛明中正決所訟也。訟非和平之事,當擇安地而處,不可陷於危險,故不利涉大川」。
由以上得知,筮得979677,有三爻發動,動及根本,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 訟 >卦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委蛇循流,東求大魚,“與程頤⟪易程傳》: 所做的註解"訟非和平之事,當擇安地而處"。兩者相匯通于"婉轉尋求方有所得與不陷險地故不利涉大川"。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以小畜大之世,柔順欲制剛健實屬不易,絕不可硬碰硬,而要用智慧,選擇最好的方式來解決,尤其不可隨意興訟,才不會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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