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之坤2)888898。
解曰: <比.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戒,吉」。
⟪易林·比之坤⟫:「取火流泉,釣鲂山巔,魚不可得,火不肯燃」。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流泉取火火不燃,釣魚山巔不得魚,悔吝」。
劉思白⟪周易話解⟫:「比.九五,陽剛中正為本卦主,天王聖明莫不尊親,有"萬國衣冠冕旒"的氣象。故曰顯比,三驅是狩獵僅在三面驅逐,而不四面合圍,失前禽是禽獸網開一面而走去,邑人不戒是禽獸走失,邑人絕不因此大呼小叫,合力窮追。獵事限于三驅,是在上无必得心,禽獸失而不誡,是在下地也无必得心,上下如此寬大自然是吉道」。
由以上得知,筮得888898,唯九五爻發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本卦< 比.九五 >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流泉取火火不燃“與劉思白⟪周易話解⟫: 所做的註解"上下皆无必得心"。兩者相匯通于“流泉山巔不得于火與上下寬宏皆得吉道"。
占者筮遇此象當知,處相輔親比之世,人心與物慾之一念間,在此之時身為領導者取捨之際,決定了他的道德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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