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之鼎50》(866686)
解曰:<鼎·初六>爻辭:《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易林·坤之鼎》:《望尚阿衡,太宰周公,藩屏輔弼,福祿來同》。
心得分享:按徐芹庭著《焦氏易林新注》:《伊尹太公與周公,輔弼捍衛王室,福祿豐隆,吉》。
王弼《周易正義》注:《鼎·初六,凡陽為實而陰為虛,鼎之為物,下實而上虛,而今陰在下,則是為覆鼎也,鼎覆則趾倒矣。否為不善之物也,娶妾為室主,亦顛趾之義也。處鼎之初,將在納新,施顛以出穢,得妾以為子,故“无咎”》。
由以上得知,筮得866686,有四爻發動,唯初六與六五兩爻未動,按朱熹《易學啟蒙·考變占》,當以變卦《鼎·初六》爻辭為占。
所以說《易林》占斷為“太宰周公,藩屏輔弼“與王弼《周易正義》所做的解,“處鼎之初,將在納新”兩者相匯通於“輔左幼王,取妾得子“。占者筮遇此象當知,維護傳統有變與不變之差別,能守成就要保持,非不得已就必須取新,不可執著而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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