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清明祭祖

傳說人有三魂
死後一魂去投胎轉世,為「胎光魂」
另有一魂在祖先牌位上為「爽靈魂」
另一魂就跟著屍體上走為「幽精魂」

因此除了掃墓外,還要祭拜在祖先牌位上之祖先,掃墓不可能歷代祖先的墓都能祭掃到,但祭拜祖先就可以彌補這類缺憾。祭祖的時間可在清明節當天,若當天要掃墓則可在農曆三月初三日祭祖。

三月初三原為漳州人掃墓的曰子,又稱「上巳節」,又稱「舊清明」。起因為清朝時台灣移民的大宗「泉州人」及「漳州人」,常常械鬥,更常為了要掃墓買不到豬肉而互相打架,當時官府為了解決這問題,就令泉州人在清明節掃墓,漳州人在農曆三月初三掃墓。

每年祭拜祖先的時間有四次:
一為清明。 二為端午。 三為中元。 四為除夕。若不替祖先做祭日,則增加重陽節,共五次。

祭祖的祭品力求豐富,家常菜、飯、湯、茶三杯、酒三杯、水果、鮮花、香、燭、金銀紙等。

每次祭祖也要祭拜「地基主」,以求家中平安順利。
在祭拜祖先時,若神桌上有供神明,則要另準備供品來拜神明。

祭祖也是具有「慎終追遠」的意義,要慎重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