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 星期二

「二十四節氣」


傳統中國曆法為陰陽合曆,制訂的準則有利用太陽的運動(日、年與節氣),也有月亮的運動(月)。在地球上觀察,太陽每日會向東移動約1度,環繞一圈的時間稱為「回歸年」或「太陽年」,其運行軌跡稱為「黃道」。由於地球自轉軸相對於公轉軸有23.5度的傾角,使得夏季正午時太陽仰角高度較高,冬季時較低,影響一年四季氣溫與季候。為了讓先民們能得知寒暑氣候變化而決定農事進展或作為生活起居的參考,古代曆法學家於是規定:將每年冬至到次年冬至的一回歸年時間平分為十二等分,稱為中氣;再將二個中氣等分稱為節氣,這種制訂方式稱為「平氣法」。此為24節氣的來源。
然而由於地球繞太陽運行的軌道為橢圓形。離太陽較近時,地球公轉速度較快,較遠時則較慢,對當時制訂此曆法的中原地區而言,某些節氣無法反映出真實的氣候狀況。故自清代開始,另定以春分點為0度,太陽在黃道上每運行15度訂為一個節氣或中氣,24節氣因而為24個特定的時刻,而非特定的24天。這種制訂方式稱為「定氣法」。24節氣之黃經度數請參看下表。
由於是以一回歸年的長度來定24節氣,因此每一節氣在每年中的日期相當固定,約落在某個日期前後三日之內。各節氣的日期,亦請參考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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